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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强铸己身(3/4)

有了一剑在手天下我走的豪气,不自觉的模仿着挽了个剑花,长剑却差点脱手砸到脚面,这让他不禁莞尔。



    同时也清醒的知道所谓武功可能有,但绝不是影视剧里的那种神乎其神的吊威亚、叠特效,而且这东西需要师承,不是瞎练练就成了,还需要时间刻苦练习,没有十年磨一剑的决心是不可能有所成就的,如果花上十年功夫才能有所成,而且于现实还不一定有什么用,那这种时间长见效差的事情自己还去傻傻地施行,也太不符作为现代人的人设了,直接pass掉。



    再看向旁边支在墙上那杆班达克帮忙制作的长矛,他突然有了灵感,他的父亲当过民兵队长,小时候他看过家里的一本叫《民兵训练手册》的书,里面有几招简单的拼刺刀的训练招式,自己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之下还拿着木棍比划过。



    后来他这个军事发烧友在论坛上灌水的时候读了一篇帖子,才更深刻的了解了这种刺刀术,知道它的不凡之处,当年小日子就是用类似的刺刀术让八路军吃过大亏。



    而且这套刺刀术简单易学,只有几招,最精华的就是一招突刺,俗话说:一招鲜,吃遍天,练好了真有杀敌保命的效果。把枪拿在手里抖了抖,觉得挺顺手,更增加了他的信心,于是决定把长矛的突刺练习加到每日的必练项目里。



    放下长矛回到床上后,他又接着复盘其它能提高的项目,想来想去,只有他的擅长的语言这项,是眼下最紧迫的了,别看他目前可以和班达克他们沟通无碍,但是对方经常说一些他不懂的词语,都是他靠语境和经验牵强的来理解定义的,也不知道是不是符合原来的词意,搞不好哪天闹出笑话来。



    如果不能熟练的掌握语言,特别是那些常用的俚语和俗语,自己肯定会给人始终是客的感觉,何谈融入。



    另外他还不怎么会书写本地的文字,如果始终不能流利的书写本地文字,自己这十几年的学习功底岂不是浪费了?而且据他了解,书写是这世界的高级技能,只有中高贵族和部分教会高级修士才能有机会学习,是他要想跻身上流社会的必学技能。



    退一万步讲,那怕真不行将来混不下去了,能当上某个大贵族的书记员也是可以的啊,总比朝不保夕的活在底层强啊!



    再有,这厮想学好本地文字最根本的驱动力,就是能够通过借学习的机会和雅米拉更多的接触,以达到不可告人的龌龊目的。



    自几天前和艾雷恩相遇以后,这女孩已经和他拉开了距离,不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贴上来,围着他像个百灵鸟一样唧唧喳喳的转了,要不是老约翰当时故意和艾雷恩保持距离,第二天就和那帮赏金猎人分道扬镳,估计再让他们黏糊几天,雅米拉非让这厮拐跑不可。



    就这二人的隔阂已经产生,迎面相遇四目相对时,总显得有那么点生分,礼貌性的微笑也带着一丝丝的不自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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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原来世界的艾克斯,也有过那么两段无疾而终的恋爱,虽然最终因为他没有钞能力而分手,但或多或少有了些经验,他还往上学了大把的攻略,自认为颇有心得,原来世界的女孩见多识广不好拿下,中世纪淳朴的女孩还不是手拿把掐。



    有了这种心理上的优势,艾克斯决定心动不如行动,把每天晚饭后的那段时间拿来向雅米拉学习本地文字。所谓:



    人约黄昏下,



    掌灯对佳人,



    并坐同握笔,



    抵膝念美文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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